國內汽車流通領域Z重要的法規——《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管理辦法》)即將進行修訂?!豆芾磙k法》自2005年頒布以來一直爭議不斷,之前曾多次傳出將被修改,不過一直未能成功。今年以來,隨著進口車反壟斷調查持續發酵,被認為是助長“壟斷行為”的《管理辦法》,終于到了不得不修訂的時候。
汽車流通業問題多多
“商務部正在積極研究重新修訂《管理辦法》。”日前,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一席話受到廣泛關注,同時讓業界的目光再度集中在“不斷修改卻始終未能出臺”的新《管理辦法》上。
自2005年《管理辦法》頒布以來,整車企業即被賦予了太大的權力,經銷商即使做得再大,始終難以擺脫從屬地位,只能對整車企業“言聽計從”,更有人將經銷商與整車企業的關系形容為“被綁架了”。
龐大汽貿副總經理李金勇稱,有些廠商不僅商務政策嚴苛,還不斷壓榨著原本屬于經銷商的利潤,如貼膜、裝飾、信貸甚至建店用的瓷磚都要指定品牌和采購渠道,價格較市場上要貴上很多倍。
“種種矛盾已經越來越激化,業內關于修改‘辦法’的呼聲也愈來愈強烈”,中國汽車流通協會相關負責人說,特別是近期關于進口車反壟斷一事,都需要相關部門有所動作,化解矛盾。
新辦法將限制廠家權力
毋庸置疑,已實施八年的《管理辦法》問題不少,在汽車生產廠家、汽車經銷商與消費者三大利益體之間進行權衡,是《管理辦法》修改過程中的Z大難點。
今年商務部首次明確表示將修訂《管理辦法》,一定是有備而來。國內汽車流通領域積累了很多問題,這是客觀原因;但《管理辦法》的修訂之所以現在才被重視,可能與今年沸沸揚揚的進口車反壟斷調查有關。盡管業界對于進口車領域是否存在壟斷存有爭議,不過不可否認的是,正是《管理辦法》助長了整車企業的“壟斷行為”嫌疑。其中,《管理辦法》中的“授權銷售”條例是汽車生產廠家涉嫌壟斷市場的源頭。
據悉,《管理辦法》的修訂將延續2009年的思路,對整車企業權力進行限制,這些修訂將包括:設定生產廠家授權經銷商的年限;制訂品牌經銷商設立標準;制訂生產廠家和經銷商合同文本(范本);杜絕生產廠家設定搭售、廣宣等霸王條款;增加行業監督內容;建立經銷商退出機制等。
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沈進軍表示,政府部門已經傳遞出修改《管理辦法》的覺醒,該協會將爭取能在11月初邀請主管部門對新政進行發布和解